一、学校概况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之美誉的浙江省丽水市。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办学综合实力较强,设有12个教学机构,11个硕士点,5个省一流学科,4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优势专业2个、特色专业7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9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1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800多人,教职工1360余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5人。学校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日本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重要人才计划领军人才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重点引才计划青年人才1人、省重要人才计划领军人才5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工艺美术大师3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1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2人。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博士后工作站2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西班牙、德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中国港澳台地区高校开展合作交流。与瑞典耶夫勒大学学院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被瑞典政府列为瑞典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成功范例。开办国际学生教育,现有来自亚洲、非洲、大洋洲等40个国家的国际学生170余人。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1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不定。录取时学校视报考情况确定各专业录取人数。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1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2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3 | 030401 | 民族学 | 四年 |
4 | 040106 | 学前教育 | 四年 |
5 | 040107 | 小学教育 | 四年 |
6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年 |
7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四年 |
8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年 |
9 | 083002 | 生物制药 | 四年 |
10 | 071004 | 生态学 | 四年 |
11 | 090102 | 园艺 | 四年 |
12 | 090502 | 园林 | 四年 |
13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14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四年 |
15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四年 |
16 | 080910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四年 |
17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18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19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20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21 | 070201 | 物理学 | 四年 |
22 | 080205 | 工业设计 | 四年 |
23 | 100201 | 临床医学 | 五年 |
24 | 100301 | 口腔医学 | 五年 |
25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四年 |
26 | 101101 | 护理学 | 四年 |
27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28 | 120204 | 财务管理 | 四年 |
29 | 120801 | 电子商务 | 四年 |
30 | 120901 | 旅游管理 | 四年 |
注:最终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中语文、数学、英文三科考试科目都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2025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我校免笔试或面试。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按三门总分(含语文、数学A/B、英文)、学测单科成绩(数学A/B、语文、英文)排序,结合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
我校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则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即可。我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及录取工作,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七、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与祖国大陆学生标准一致,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八、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丽水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奖助学金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等面向台湾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十一、联系方式
丽水学院网:http://www.lsu.edu.cn
丽水学院招生网:http://zsw.lsu.edu.cn
港澳侨台办电话:+86-578-2271710、+86-578-2271291
招生办公室电话:+86-578-2271179、+86-578-2276113
十二、其它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请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丽水学院港澳侨台办和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