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丽水学院赴澳大利亚学术交流团组(王晶波)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话:2271710。
附件:丽水学院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回国(境)内部公示(2023-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7月10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丽水学院赴澳大利亚学术交流团组(王晶波)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话:2271710。
附件:丽水学院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回国(境)内部公示(2023-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