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因公出国(境)访问的政策规定,现将商学院崔淑芬赴马来西亚开展双碳科研交流团组的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话:2271710。
附件:05 丽水学院因公出国(境)学术访问团组信息事先内部公示(2023-6).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7月17日
根据国家关于因公出国(境)访问的政策规定,现将商学院崔淑芬赴马来西亚开展双碳科研交流团组的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话:2271710。
附件:05 丽水学院因公出国(境)学术访问团组信息事先内部公示(2023-6).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