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港澳侨台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10-10浏览次数: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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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我校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学生。(2026级新生不参评)

二、奖学金奖项及奖励标准

 1.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2.我校各奖项配额情况: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无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等行为。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学生请于10月12日前,在线填写丽水学院港澳侨学生奖学金申请信息,提交网址:https://jsj.top/f/CY5ecv。

 2.二级学院审核

各相关学院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学校评审

学校将以学生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作为主要参考依据,进行评审。10月14日前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五、具体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港澳及华侨学生评选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参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联系人:港澳侨台办公室 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8-2271710


丽水学院港澳侨台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