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学科、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访问计划和动态管理,有效提升因公出访质效,请各单位及时做好2024年因公出国(境)访问计划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计划报送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地方)服务国际化水平为目标,突出任务导向,坚持“有事才去、因事定人、完事即回”原则 ,全力推进我校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计划出访人员要对出访的必要性进行认真思考和充分论证,出访经费来源必须符合各级政府有关科研项目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的政策规定和学校有关科研项目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不得套取科研项目和学科建设经费搞奖励性和福利性出访、搭车出访和不必要顺访。
二、报送范围
1.实施各级自然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及其它各类纵向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课题)的研究活动所需因公出国(境)访问;
2.实施符合学科建设整体目标和学科建设国际化目标的在建省一流学科所属研究活动所需因公出国(境)访问;
3.经各级各类横向项目来源单位认定,确需出国(境)实施研究或其它国际活动所需因公出国(境)访问。
三、具体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对人员因公出国(境)访问计划报送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履行审核责任。于2023年12月27日前汇总填报《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访问预报计划(组团)》和《2024 年度因公出国(境)访问预报计划(参团)》,经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纸质表格交行政楼518,电子稿发送陈莉钉钉。对未报出访计划的,接下来原则上将不受理出访审批。
联系人:陈莉 联系电话:227171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1 2024 年度因公出国(境)访问预报计划(组团).doc
附件2 2024 年度因公出国(境)访问预报计划(参团).doc